关于设立市优化政务环境监测点及聘请监督员的决定
鹰纪字〔2008〕11号
为进一步拓宽畅通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渠道,健全完善优化政务环境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环境存在的问题,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决定,同意在20家企业设立政务环境监测点,聘任30名同志为政务环境监督员。
中共鹰潭市纪委 鹰潭市监察局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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