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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 作 要 点 》 的 通 知

鹰廉办字〔2007〕4号

 

各县(市、区)纪委,龙虎山景区纪委,鹰潭工业园区纪工委,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现将《2007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鹰潭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


2007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1、每个乡镇举办一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风廉政培训班。
  2、每个县(市、区)举办一次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党风廉政培训班,县(市、区)党委一把手上一次廉政课。
  (二)加强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1、每个县(市、区)要制定《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实施方案》。
  2、每个乡镇要建立廉政文化站或廉政文化室。
  3、每个村要建立文化活动室或文化长廊。
  4、每个乡镇“一把手”要向乡镇、村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5、每个乡镇和行政村要组织一次书面廉政承诺。要有记录,并装订成册。
  6、开展廉政故事演讲进农村活动。市、县(市、区)文化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每个乡镇、村刷写2—3条廉政标语或廉政漫画、格言警句。
  8、开展警示教育录相片巡回播放活动。
  9、每个县(市、区)要在醒目位置制作1-2块大型党风廉政宣传广告牌。
  (三)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1、各县(市、区)纪委将《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印发到每个乡镇和行政村,做到乡镇、村干部人手一份。
  2、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若干规定》。市纪委廉政室起草学习通知适时下发。
  二、构建监督体系
  1、建立监督网络
  (1)乡镇配强纪委书记、配齐纪委委员,有条件的地方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
  (2)村党组织配备纪律检查委员。
  (3)乡镇聘请廉政监督员。
  (4)村里要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要公开张贴。
  (5)村里要设立村级群众监督组织。即“一站三员” 监督组织,名称叫“党风廉政监督站”,下设纪律检查委员、纪检监察联络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员,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职责:负责对本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和材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2、建立监督平台
  (1)乡镇要设立政务公开栏或政务公开墙。
  (2)乡镇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站(或招投标中心)。
  (3)乡镇基层站所设立办事公开栏。
  (4)村级要设立村务公开栏。
  3、建立监督制度
  (1)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下列事项必须经过班子集体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乡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乡镇党组织建设、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等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问题;干部任免、推荐、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国有资产处置和资金的使用管理;金额较大的财、物使用和管理等问题,涉及职工福利以及其它敏感问题的重大事项;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乡镇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2)乡镇政务公开制度。下列情况必须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情况;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所属机构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情况;乡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的发放、使用情况。
  (3)村级村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上级的支农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社会各届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办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农村土地流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情况。至少每季度向村民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财务收支往来业务较多的村,收支情况可采取专项公开或根据群众要求随时公开、逐项公开。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情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公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随时公开。年中和年底要公开半年及全年的收支、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乡镇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制度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村务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公开及时。
  (4)乡镇、村党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下列内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基层党组织的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5)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制度。如实公开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以及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问题。
  (6)“一事一议”制度。制定下发《农村一事一议管理制度》,对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次数、程序、申报审批、征缴管理、决算公布、审计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凡涉及筹资筹劳的事项,均列入“一事一议”范畴,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村容村貌建设等。“一事一议”筹资方案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经县(市、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不按程序报批的筹资方案农民有权拒交。对群众有异议的筹资筹劳项目,事后乡镇农经站负责审计并公布结果。
  (7)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集体资产处置、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办法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8)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主要议定村内重大事项和公益事业的实施情况,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参会人员为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根据议事事项,可临时扩大相关人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要由专人记录,决策的结果要及时存档。
  (9)村账乡(镇)代管制度。加强民主理财,严格开支审批,规范报账程序,使村级财务管理做到严格规范、公开透明、运转协调。村级财务要杜绝白条现象,使用正式发票或由市、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村集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等正式票据。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制度,定期检查村级财务开支情况,并做到每季度张榜公布一次。乡镇要适时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乡镇要张贴村账乡(镇)代管流程图。
  (10)农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市场化配置,建立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从规范项目确定、强化项目监管入手,着力健全乡镇、村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机制,保证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序和监督到位。乡镇、村组织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签订廉政监管和廉洁施工责任书。对较小的工程项目也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乡镇或村实行招投标,防止暗箱操作、权钱交易。
  (11)乡镇、村“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乡镇、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届满,离职或免职时,专项资金、重要工程项目完工后,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予以公开,对违反纪律和规定需要处理或进行责任追究的,要明确档次。
  (12)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由乡镇党委,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定期、不定期与村“两委”班子成员谈话。要明确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内容和时限。通过谈话了解村“两委”班子成员执行上级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干部廉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要求。谈话要有记录,并在年终汇总存档。
  4、建立考评机制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评议前,党员个人公开作出廉政勤政承诺。组织评议时,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群众对党员个人践行承诺的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本人。召开评议会议,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党员个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党组织对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谈话或给予组织处理。
  (2)村干部勤廉双述评议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年要向村民代表汇报履职情况,重点是村里全年工作、财务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勤政廉政等情况。述职述廉可召集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全体党员参加,双述结束后可同时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会后村党组织要将群众意见汇总后,提出整改办法,在公开栏里公示,并抓好落实。
  (3)村务(政务)质询制度。村务(政务)质询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乡镇纪委组织实施,对村民代表就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两委”工作有疑问的地方提出质询,并由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当场答复、解释。对现场答复、解释不满意的,建立质询台账,由上一级纪委干部和质询代表负责督办,要求乡镇、村干部在限期内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询代表,确保质询的问题件件有着落。
  三、搭建服务平台
  1、建立便民服务平台
  (1)乡镇要积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各基层站所集中办公,统一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要编制“运行流程说明书”,每项职权附一张运行流程图和一份行使权力的依据文件,每个环节要标明承办单位、办理内容和办结时限,划定权限,明确职责,规范程序,限时办结,防止办事代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现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村组设立民事帮办点,帮助农民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建立为民办事制度
  (1)首问负责制。
  (2)一次性告知制。
  (3)限时办结制。
  (4)服务承诺制。
  (5)责任追究制。
  3、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评活动
  由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乡镇党委、政府配合具体组织实施。创评活动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队伍优秀、服务优质、办事公正、收费规范、管理严格、廉洁自律、业绩显著”为标准,采取宣传发动、民主评议、投诉受理与核查、征求意见、公示结果的方式认真组织实施。对评为“满意”等次的基层站所,在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经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予以表彰。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的基层站所,要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反映强烈,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基层站所,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改正。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找其本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谈话。连续2年被诫勉谈话的,建议主管部门对基层站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4、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建立乡镇矛盾纠纷受理排查调处组织。定期研究分析本乡镇和谐稳定的情况,受理并调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指导和责成村级组织处理好矛盾纠纷,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制定群众诉求办理流程。
  (2)建立乡镇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要确定具体接访日,通过政务公开栏和有关信息网络将“乡镇领导集中接访日”的具体时间告知群众,便于群众根据诉求的需要找相关乡镇领导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3)开展“入户听诉”活动。县(市、区)、乡镇要组织党政班子成员每半年、村级干部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一次入户听诉活动,并对入户听诉的情况要做好登记。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当场处理解决或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当场不能处理解决的问题,要限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组织协调,一直到问题解决好为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4)召开村情民意恳谈会。恳谈内容主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介绍与农民群众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市场经济信息、勤劳致富的好路子,以及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对村“两委”和党员干部的反映、村民要求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的其它事项、对上级机关的意见和要求等。恳谈的程序是:首先是干部表态。由乡(镇)主要领导、村党支部书记表态发言,讲明“村情民意恳谈会”的目的,表明乡(镇)村两级干部虚心接受群众监督、真心听取意见、热心为民办事的诚意,调动群众发言的积极性。其次是村民说事。让与会村民畅所欲言,向乡(镇)党委和村“两委”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村“两委”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其三是干部承诺。乡(镇)村主要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公开作出承诺;解决有一定困难的,整理上报乡(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协调解决。
  四、加强监督检查
  1、检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由市林业局抓好落实。
  2、检查粮食直补资金、大中型农机购置补贴款落实情况,由市粮食局和市农业局抓好落实。
  3、检查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发放情况,由市土管局抓好落实。
  4、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落实情况,由市卫生局抓好落实。
  5、检查教育“两免一补”落实情况,由市教育局抓好落实。
  6、检查扶贫救灾救济款物落实情况,由市民政局抓好落实。
  五、查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
  总结推广余江县“联查中心”的经验,充分整合资源,加大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各乡镇纪委针对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在年内查处1—2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六、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1、县(市、区)纪委每半个月要进行一次巡查,督促乡镇、村工作的开展。
  2、市纪委每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市纪委领导带队,采取县(市、区)推荐一个乡镇、村,检查组随机抽查1-2个乡镇、村的办法,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七、出台几个文件
  1、鹰潭市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抓好落实。
  2、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由市纪委廉政室负责抓好落实。
  3、“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评活动实施方案,由市纪委纠风室负责抓好落实。
  4、“入户听诉”活动实施方案。由市纪委廉政室负责抓好落实。
  5、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由市文化局负责抓好落实。
  6、鹰潭市乡镇招投标管理办法,市纪委廉政室负责起草。
  八、有关要求
  1、每个县(市、区)都要选择一个乡(镇)和行政村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做出特色,使之成为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其他乡镇和行政村工作的开展。其他乡镇和行政村也必须全面铺开,不能留有死角。
  2、有关制度、文件、工作流程等资料,要注意归档留存,该公开上墙的要公开上墙,该装订成册的要装订成册。
  3、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所有工作任务必须在11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以迎接省里年底对我们的检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基层  重点工作  通知
鹰潭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7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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