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要求,市妇联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巩固、延伸、拓展、提高”的工作方针,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工作原则,坚持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有机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市广泛开展“个、十、百”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通过抓组织、抓队伍、抓活动、抓阵地、抓协调、创经费,实现建设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机制、一批好阵地、一批好载体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创建1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1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0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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