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笔者从贵溪市优化政务环境监测点暨监督员座谈会上获悉,为加大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力度,前移监督关口和服务窗口,贵溪市纪委、贵溪市监察局特聘请了18名政务环境监督员、设立了10个企业政务环境监测点。
这18名监督员和10个企业监测点由贵溪市各部门推荐,贵溪市纪委和监察局研究确定,来自于该市各行各业。其责任与权力有:及时反馈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到监测点企业执行公务或监测点企业到职能部门办理相关事项时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收集其他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建议和意见;认真及时填写《即时测评表》与《月度测评表》;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同时,有权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监测点企业有权拒绝政府职能部门针对企业实施违反法律规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种行为;可代表其他企业或群众直接反映影响贵溪市经济发展环境所存在的问题;监督员有权对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员有权参加政府职能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度综合测评活动,并行使一票否决权。(李谷文 揭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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