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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教育促和谐

                ——贵溪教育局健全“三位一体”惩防腐败体系记事

 

  贵溪市教育局把关注民生、打造阳光教育、促进和谐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紧紧抓住突出问题,健全“三位一体”惩防腐败体系,促进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廉政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

  近年来,贵溪市教育局以各中小学学校负责人和机关中层干部为重点,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积极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努力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共和国反贪风云》,做到以正面典型教育和纪律条规教育为主,用案例教育身边人,及时宣传勤政廉洁、干净干事的先进典型。同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局主要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党支部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每年的12月中旬进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接受检查考核,营造出良好的廉政氛围,努力构筑起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制度建设:构建党员干部拒腐堤坝

  贵溪市教育局创新用人之道,推行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制度,使干部资源开发和管理更科学化、规范化,为“能上”、“想上”的老师创造条件。去年8月,该局在报名的100多位教师中通过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公开选拔了5名正职校长,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获得社会的一致好评。

  同时,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贵溪市教育局财务收入和支出管理规定》,从收入、支出、审批、审计等四个方面对机关财务管理提出了严格规范的要求,一张票据需经办人、股室负责人、计财股长、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纪委书记六支笔签字,方可报销。坚持先审批后支出的原则,所有支出必须事前报批,增加支出的计划性,每个月末之前,各股室应报送下一个月的支出计划,报党政联系会批准,对未经会议批准的支出项目,一律不准报销,并充分发挥乡(镇)学校报账中心的作用,严格要求乡(镇)学校的各项开支一律通过报账中心报支。此外,该局建立大宗物品采购制度,实行分类采购办法,规定一次性采购300元、301元—1000元、1001元—5000元等不同价位的物品,分别按不同的程序采购,保证了采购物品的透明性。

完善监督:切实加强制约和保障

  有了监督才能更加透明,贵溪市教育局着力健全督查网络,加强各项检查,把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起来,在加强内部审计的同时,及时发现或预防违规情况。该局还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此外,该局还实行平时自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下发文件、明查暗访多种形式,坚决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局长信箱,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徐志锋、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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