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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设置“廉情指数”评价标准

  为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崇仁县建立廉情预警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

  该县下发了《崇仁县开展廉情预警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廉情对象包括43个县直单位和26个驻崇单位,科学设置廉情指数指标,严格操作程序,廉情预警设置“廉情指数”作为评价标准,基础分值为100分,采取倒扣分方式进行廉情评价。“廉情指数”分行政监察指标(干部廉洁自律、行政效能建、行政执法监督)、纪律处分指标和刑事责任指标三大项、27小项,采用信访调查、投诉调查、定期检查、日常工作收集及领导交办及有关部门移送等渠道采集各单位廉情信息,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情分析会,对收集的廉情信息进行归类分析,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分,确定廉情指数和排名。对排名倒数第一、且指数低于70分的单位,启动预警机制,发送《预警告知书》,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责令整改。该县旨在通过建立廉情预警机制,充分发挥预警功能,努力使预防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各项制度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崇仁县纪委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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