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制定了交通建设项目十二公开制度,并把2008年确定为全区交通系统实施十二公开制度的落实年,推行交通建设项目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十二公开是指:公开交通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公开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公开招投标过程;公开项目设计施工图;公开征地拆迁;公开项目施工;公开工程计量支付;公开设计变更;公开质量监督;公开交竣工验收;公开建设资金的使用、拨付;公开建设市场。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厅长常海说:交通行业是面向社会、服务百姓的窗口行业,涉及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规费征收、行政执法等多个方面,这样一个大行业,腐败的温床处处可见。因此,推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杜绝暗箱操作、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全系统务必在这12个方面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交通人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不断提高识别是非、抗拒诱惑、防腐拒变的能力,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文/段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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