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不仅要想干事、肯干事、敢干事,还要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特别是对事业要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不仅仅是上级推着干、群众推着干,首先是自己要始终充满激情、充满干劲,这样去干事业,才能更加主动、更加自觉。
“干净”就是凡事要多一点公心、少一点私心;多一点奉献、少一点索取,不义之利不沾,不义之财不取。“干事”就是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要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干事”与“干净”不是对立的,二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是辨证统一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干净”是前提,“干事”是关键。“干事“与“干净”是我们的两面镜子,要多多照照自己,才能行得端,走得正。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践,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事情,自己要保证首先不做。
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工作职能的转变,“有为”和“无为”发生了一些变化,党委、政府抓管理和服务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加重了。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更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干事,怀着如临如履的心态保持干净。领导干部手中握着权力,权力用得好可以用来干大事,为人民谋利,用得不好就会被污水沾染,有时不知不觉之中就会陷入了“温水效应”之中,这样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干干净净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我们要向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坦坦荡荡为政,踏踏实实工作,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干干净净为老百姓干事的精神,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真心诚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对于我们每个共产党员来说,既是工作的原则,也是命令,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