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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重典治吏”与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

 

  贪污腐败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一种社会问题。惩治贪污腐败是世界各国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中国历代王朝十分重视惩治贪污腐败问题,明朝朱元璋的“重典治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总结了元朝败亡的教训,认为纲纪废弛,官吏放纵,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导致了农民起义,加速了元王朝崩溃。因此,朱元璋把吏治腐败视为严重弊病,认为“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于是在制定《大明律》的同时,为了对贪官形成更大的威慑力量,朱元璋还实施律外重刑(如剥皮充草)。他下令各州县设立“皮场庙”,在众人围观之下活剥贪官的皮,然后实之以草,制成人皮草袋悬挂在官府门前,以示替戒。有人统计,仅《明大浩》载有案例的156个条目中,治吏者有128个,其中惩治贪赃官吏者占43个;多属于“株连人数多,且道杀最厉害的案件”。《明大浩初编》规定,官吏“贿路出人,致令冤者不伸,枉者不理,虽笞亦坐死”,《大浩三编》规定,官吏受赃而纵囚徒者,“本身处以极刑,络没家产,人口迁于化外”。此外,朱元璋还允许人民对“巧立名目,害民取财”的省、府、州、县官吏,连名赴京状奏,力图借民众力监戒和惩治贪官。洪武年间,仅贪污秋粮一案,贪官“系死者,数万人”。为加强监察杜绝贪奸之路,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把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负责纠察百官并随时检举弹劾。朱元璋还设立巡检司和锦衣卫,遍布全国各地,广布耳目,访察贪廉,要求百姓举报,从而使一大批贪官受惩。朱元璋严惩贪官污吏不分亲疏,他下令凡贪官污吏都要治罪,不容宽待。明初有人检举他的侄儿朱文正违法乱纪,朱元璋立即罢他的官。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出使办事时私贩茶叶,朱元璋下令依法把他处死。朱元璋实施这一系列的廉政法制和监察制度,对肃整当时明朝吏治、缓和社会矛盾、恢复经济发展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为什么明朝还仍然无法摆脱其失败的命运呢?笔者认为:至高无上、不受任何制约的皇权与专制制度是产生和滋长贪污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明朝的的廉政文化建设落后于廉政制度建设。因为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廉政实践是密不可分的。如果仅有符合时代潮流的先进的法律制度,而缺少法律文化的支撑和民众心理的认同,那么再好的法律制度也只能成为一种摆设。实践也已证明,廉政制度的建立及其履行过程,离不开廉政文化的参与;第三是明朝实施的“重典治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混乱。官吏对朝廷离心离德,对重刑诚惶诚恐,大大挫伤了官吏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刑法价值评判,“重典治吏”的弊端在于朝廷为了达到惩治腐败的功利目的,盲目使用刑罚,不区分犯罪情节轻重和危害大小都施以重刑,丧失了刑法的公正价值,违背了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不仅不能达到惩贪治吏的目的,还有可能使初犯与偶犯者无回头之路,逐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纵观明朝的反腐败斗争和王朝兴衰史,我们不难看出当代中国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必要性。目前,中国正处在经济机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历史阶段。因此,充分认识当代中国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要性和怎样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和深刻研究的课题。以胡锦涛同志为书记的党中央强调“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七大的报告在肯定反腐败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深刻指出,“消极腐败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现阶段还面临“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局面”。首先,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解决腐败问题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都存在。从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看,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激烈变革的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如,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中叶的新加坡,都曾出现过腐败高发的情况。虽然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从经济发展、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程看,我们正处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历史阶段。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客观上给腐败现象的滋生留下空间和漏洞;完善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以及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对我们干部的影响不可低估。因此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尽量把问题想得复杂些,困难想得艰巨些,在战略上整体规划,在战术上分阶段实施。其次,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产生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历史文化、社会习俗等都会对反腐败斗争产生影响。另外,西方敌对势力一刻也没有停止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进行范围更加广泛、手段日益多样、形式更加隐蔽的渗透和破坏活动。他们搞渗透和破坏的手段之一,就是利用腐败问题大做文章,夸大其词,蛊惑人心。第三,腐败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腐败现象正在逐步得到遏制,反腐败斗争形势总的是好的。但是要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比较严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任务还很繁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掌有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及新的经济领域和公共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案件呈现频发态势。

  虽然反腐败斗争极其艰难,但只要我们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既树立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又坚定信念,充满信心,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在领导核心上,坚持党的领导;在指导思想上,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在工作方针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战略目标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实现途径上,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在工作格局上,根据形势不断发展的要求适时加以丰富和完善;在战略部署上,坚持战略上整体规划,战术上分阶段实施;在政策策略上,做到宽严相济,注重综合效果;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依靠力量上,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我们就一定能够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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