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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鹰潭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鹰纪办字〔2008〕8号

中共鹰潭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本委局各室(中心)、机关党总支:

  为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根据委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委局机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所有在职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照市政府关于上班作息时间的规定,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岗现象。

  二是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所有在职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因公外出应事先征得本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委局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市区要实行外出报告备案和请销假制度;因私外出,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办公室备存。

  三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准串岗闲聊,上班时间不准做工作以外的事,不准影响和妨碍他人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委局领导将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各室(中心)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和上班时间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查实违反工作纪律一次的,给当事人予以告诫;违反两次的,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违反三次的,责令当事人在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责成当事人室(中心)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本委局将遵守上下班纪律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今后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中共鹰潭市纪委办公室    

200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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