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栏    
 

关于设立市优化政务环境监测点及聘请监督员的决定


鹰纪字〔2008〕11号

关于设立市优化政务环境监测点及聘请监督员的决定

  为进一步拓宽畅通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渠道,健全完善优化政务环境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环境存在的问题,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决定,同意在20家企业设立政务环境监测点,聘任30名同志为政务环境监督员。

中共鹰潭市纪委 鹰潭市监察局    

2008年4月7日       

 

 


返 回  

中共鹰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鹰潭市监察局  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梅园新区府前路1号   联系电话:(0701)6440725 6440950
E_mail:sw6621366@sohu.com  维护:jxyt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