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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鹰潭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中国共产党鹰潭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鹰潭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2月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7人,列席172人。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
  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潘赞海同志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学习了苏荣同志在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董君舒同志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对于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市委书记杨宪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杜德春、李东堂、魏运亭、陈智祥、吴晓军、汪当时、徐森鸣、徐琳琳、彭中华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会认为,杨宪萍同志的讲话,对200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08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必须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加大源头治腐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杨宪萍同志的讲话,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对于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会指出,2008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思路,更加注重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努力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加快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良好机制激励人、科学制度管理人的工作格局;更加注重关注民生,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抓实抓好;更加注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为实现鹰潭超常发展、打造具有鹰潭特色的经济“小巨人”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第一,严肃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部署,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支农惠农、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治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商业贿赂等方面的问题。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吃空饷”、津贴补贴和非税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办案措施,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改革查办案件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和力量,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开通全国统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号码12388。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和助辩审理方式。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决不姑息。
  第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教育。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教育。深入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认真治理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问题;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认真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利用半年时间对市直单位违规集资建房问题进行清理;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第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制度,继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第六,发展党内民主,强化监督制约,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认真执行党内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等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切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第七,加强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领导行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全会要求,各级纪委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的能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实现鹰潭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超常发展、打造具有鹰潭特色的经济“小巨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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