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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的工作意见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的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2007年"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提高机关效能,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鹰潭良好的政务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优化政务环境为目的,以解决好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为扎实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加速打造独具鹰潭特色的经济"小巨人"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确保政令畅通,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廉洁从政为目标,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着力解决"中梗阻、下搁浅"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要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执行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保证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2、着力解决"干部精神不振、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要通过思想教育,严格管理,落实好干部述职和重大事项履职报告制度,切实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3、着力解决"服务不热情、不到位"的问题,提高服务意识。要通过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举措,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实效,创优发展环境。

  4、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规范行政行为。要通过健全办事制度,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创建规范、有序、公正、诚信、高效的服务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5、着力解决"作风不实,工作不细"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要通过加大思想教育力度,组织典型案件大讨论,落实责任追究等方法,对机关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6、着力解决"四乱"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通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禁止多头执法,交叉检查,重复收费,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的问题。

  7、着力解决"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至上"的问题,遏制为政不廉的腐败行为。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促使各级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

  三、主要措施

  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要以思想教育,建章立制,严格奖惩为抓手,采取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确保整治优化活动取得成效。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优化政务环境浓厚氛围

  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要精心设计栏目,创新节目,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参与优化政务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政务环境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二)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1、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重大项目时,要从方便基层和企业办事出发及时公示责任单位、责任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对执行不力,压事不办,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

  2、抓重要批示、指示落实的检查。对市领导作出的批示、指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执行,认真办理,及时报告结果,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阳奉阴违、应付了事的要追究责任。

  (三)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营造一流的投资环境

  1、继续加强对机关作风、机关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和"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人和事,确保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常抓不懈,一以贯之。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采取联检联查、明察暗访和案卷评审等形式,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四乱"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设立优化政务环境监测点及聘任政务环境监督员。全市设立10个政务环境监测点及聘任23名监督员,对全市各行政职能单位政务环境进行监督,采取网络及电话联系、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监测点的联系和沟通,定期对监测信息成果进行认真梳理和综合分析,并进行通报。

  4、加强投诉受理和查办案件工作。充分发挥部门投诉热线的作用,坚持快速受理、快速查处、限期办理或现场解决,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客商和百姓创造安居乐业、平安经营的治安环境。

  (四)组织考核测评,落实责任追究

年底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各重点单位和部门进行考核测评,凡考核测评排名最后三位的,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属于省管单位或者省管干部,由市委、市政府提请省主管单位或上级组织部门处理。凡单位一年内发生一起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对当事人视情给予相应的处理,调离原工作岗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写出公开检讨,并在媒体曝光;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强化窗口服务功能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对依法保留的涉及经济发展、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许可、核准、备案等行政服务事项,均应在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推行首问负责制、一审一核制、首席代表制、限时办结制,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月-2月)。主要任务是对全市"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月中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优化政务环境的浓厚氛围。二是重点单位和部门公开承诺。组织重点单位和部门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向社会和群众就优化政务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作出公开承诺。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组织人员不定期地深入各单位就公正执法、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四是受理投诉、查办案件。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损害政务环境的案件,加大查办力度。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和通报。通过督办函、上门督办等形式抓好督办督查工作。六是对重点单位和部门进行考核测评。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重点单位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测评。

  3、总结阶段(10月下旬-11月)。各部门、各单位要在11月底以前将组织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全市"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市政府成立"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潘赞海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智祥同志和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徐森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毛建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四个工作组,即:督查一组、督查二组、督查三组和综合协调组。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保证工作经费,提供工作条件,精心组织实施。

  2、突出重点。要围绕工作意见中的目标任务,着重抓住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摸排本部门、本单位优化政务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并从一、两个突出问题入手,集中精力重点整治。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上加强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3、注重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组织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作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来抓,克服"无所谓"、"差不多"、"不耐烦"等错误思想,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成效惠之于民、取信于民,以切实有效的工作推进我市政务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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