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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
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鹰纪发〔2008〕2号

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
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直机关纪工委:

  现将中共江西省纪委《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赣纪发〔2007〕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近年来,中央、省、市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从整体上看,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及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市纪委重申: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视为顶风违纪,属个人行为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属集体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鹰潭市纪委    鹰潭市监察局

                             2008年1月16日

中共江西省纪委文件

赣纪发〔2007〕25号

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

廉洁自律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省直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维护“两节”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省人民过上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中央和我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现就“两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高度,提高对“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重要性的认识。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论述、中央和我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增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的自觉性,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二、严格要求,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两节”期间的各项工作。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和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标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严禁“两节”期间在家接待下属工作人员和与自身职权有关系的其他人员,研究、布置工作必须在办公室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同时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三、妥善安排,认真做好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着力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做好特困干部职工,特别是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家属下岗失业的干部和离休人员的走访慰问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集中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四、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两节”期间易发的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加强预防和纠正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自觉接受本地、本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采取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查实后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由于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两节”期间奢侈浪费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接本《通知》后,要立即进行传达学习,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纪委    江西省监察厅

                            200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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