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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鹰潭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回头看”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来源:鹰潭市纪委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反馈了三个方面11个问题。另外,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江西反馈问题中有1个问题涉及我委;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有2个问题涉及我委。我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截至6月底,市委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40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2个问题,9条整改措施,7条已完成整改,占77.8%;中央巡视反馈的1个问题,4条整改措施,3条已完成整改,75%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按照既定时间节点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升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思想自觉。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领导班子会、动员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及有关规定,使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和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二)层层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为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金红同志任组长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金红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研究部署,狠抓督办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工作履行整改落实责任,不回避、不遮掩,从我做起、从自己改起,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整改落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加强督促指导、跟踪问效。

(三)从严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2021年3月19日,我委专门召开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个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要求,我委还专门召开了2020年度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回头看”、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根源,明确了下步整改方向,细化了具体整改措施。各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特别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金红同志通过班子会议、工作调度会等形式,多次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亲自督办难点问题,协调落实重点工作,有力推进反馈问题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今年3月份以来,我委先后采取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强化党建工作等一系列措施,制定出台了一批制度机制,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良好整改效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一是紧紧扭住整改工作不放,主要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督促督办整改落实;二是委机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半月一调度,并通过下发工作提示、交办单等形式,督促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实行销号管理工作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及时按程序予以销号,并要求长期坚持、巩固完善。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巡视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回头看”和市委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14个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对司法体制改革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时完成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人员编制已全部上收省编办。二是已将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纳入2021年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计划。三是已经部署各区(市)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并填报《2019-2020年法院、检察院收支情况表》。四是市财政局根据省里文件,起草了全市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方案。

(二)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关于“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谋划推进有关重点项目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召开了“一办六组”推进会暨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部署会,听取市发改委、市委编办等单位前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同时,我委已完成《鹰潭市“十四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主要目标、路径方法、重点项目、推进要求等,目前,该《规划》已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二是对已确定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项目,制定了《重点项目清单》。三是市、县两级编制部门已完成鹰潭市综治中心、贵溪市综治中心、余江区综治中心、月湖区综治中心的机构和编制核准工作,人员招录工作尚未完成;44个乡镇(街道)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人员。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龙虎山景区综治中心尚未按照“四有”标准打造,下一步市平安办将挂牌督办,督促完成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一办六组”每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双调度工作,实行“11+6+X”责任清单管理机制和目标管理制度,推行在全市党委政法委系统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等一系列制度机制。

3.关于“反邪教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具体整改方案,细化了5条具体整改措施,推动反邪教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目前,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增加反邪教工作在平安建设考核中的分值等4条措施已完成整改,1条措施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方面4个问题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反馈问题

4.关于“个别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具体举措》。二是全面加强日常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理论学习中的不认真、不严谨做法,着力克服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引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规范言行,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四是制定出台了《鹰潭市委政法委机关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制度》五是已制定出台了《鹰潭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党内全面监督责任清单》。

5.关于“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构成不够清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学习。二是制定出台了《鹰潭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三是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机关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6.关于“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事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鹰潭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范围、程序、纪律,增强了议事规程的指导性、操作性、严肃性。二是制定出台了《中共鹰潭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督导检查工作运行的通知》。三是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公文制发管理,规范发文流程,实行逐级审核、审批登记制度,强化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实施细则》。二是在干部拟提拔重用时,及时督促委机关相关部门对拟提拔重用人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执行党的宣传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评价,并将这一措施,纳入干部考察考核长效机制,坚持长期执行。

(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2个问题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反馈问题)

8.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重点、改进谈心谈话方式二是制定出台了《鹰潭市委政法委机关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办法(试行)》。二是制定印发了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度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干部党课安排表》。已组织委机关干部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列出了具体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五是制定出台了委机关《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六是制定出台了《中共鹰潭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督导检查工作运行的通知》。

9.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目进行了规范,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二是强化委机关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审批,认真把好经费支出审核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5个问题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反馈问题)

10.关于“基层党支部活动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迅速对每名党员2016年以来党费进行重新核定,按新标准补收党费。目前,委机关党支部23名党员共补缴党费88.32元,并且坚持每月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二是清查了五年来机关党建工作所有制发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党建文件起草、审核、制发、盖章程序。三是已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选送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全力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规范开展基层党支部活动。

1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程序来发展新党员,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同时,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1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此后的提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已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二是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机关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要求所有班子成员要按规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有效杜绝讨论决策事项时简单表态“同意”或“不同意”的现象。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组工工作业务能力,同时,加大对干部考察材料全过程审核把关,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错误。

1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并加大对干部考察材料全过程审核把关,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我委队建指导科工作人员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学习请教,并对提拔任用干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深入学习,确保今后不再出现不规范的用词、不合逻辑的记录等。

1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委机关所有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亲属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口语化称谓的,一律予以了及时纠正。二是针对某同志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确的问题,已补齐相关佐证材料,重新进行了认定,得到了市委组织部的认可。三是组织人员对委机关所有干部档案再次进行了审核,特别是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并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持续深化整改,有效巩固扩大巡视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继续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巡察办要求,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和调度力度,集中精力进行全力攻坚,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仍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实行全程跟进,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长期坚持、巩固提升。

(二)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紧扣政法工作实际,围绕突出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刻反思巡视巡察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常治工作制度机制,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标本兼治、治标更治本,用制度机制巩固深化问题整改成果,全面提升委机关工作水平,为有效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

(三)做好结合文章,深化成果转化运用。始终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巩固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管党治党、履行政法职责使命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推进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大家对我委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饶超荣,联系电话:6431110,电子邮箱:zfw6441378@163.com

 

 

中共鹰潭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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