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派驻全覆盖,贵溪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早谋划、早布局,通过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办法和探索管理制度,派驻机构改革“三步走”促进“三实现”。
出台实施方案,实现派驻全覆盖。年初,贵溪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干部到外地考察学习市直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开拓工作思路。结合学习成果,对标对表上级文件精神和结合贵溪实际,草拟改革方案,并征求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意见进行相应修改。4月14日以市委办的名义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实现65家市直单位和10家市属企业派驻全覆盖。
制定实施办法,实现派驻早落地。为推动改革工作有序进行,贵溪市纪委市监委出台了《贵溪市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细分任务目标,划定时间节点。同时,完善领导分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在推进实施办法过程中,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涉改单位同步对划转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充分掌握划转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划转人员的思想工作。目前,公场所、办公设备、人员调整等工作已基本完成。
探索管理制度,实现派驻有成效。贵溪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日常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由党风政风室起草《关于深化派驻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详细列出任务清单,梳理好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流程进行细化,是监督落到实处。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工作制度,严格把关审查调查程序,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同时,组宣部将派驻纪检监察组纳入年度考核中,强化日常管理,用好“指挥棒”,充分发挥“派”和“驻”的优势,实现派驻机构改革有成效。
贵溪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理问题线索数42件,同比增长50%;共立案17起,立案率增长278%。(舒动)